招生办是我校的基础和核心部门,主要负责招生工作,其具体职能如下:一、掌握招生政策,熟悉招生业务,热情服务,做好咨询答疑工作。
二、做好人才市场调查,掌握市场需求信息,及时为院领导决策提供参考。
三、主动与各省(区)招生部门联系,及时了解招生动态。
四、保持与函授站密切联系,做好生源发动工作。
五、认真贯彻德、智、体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的原则,确保生源质量。
六、严格按规定细致做好毕业证书办理及发放工作。
七、坚守岗位,加强团结,协同工作,提高工作效率。
九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及毕业工作的规定,恪尽职守,保守机密,秉公办事,不弄虚作假,确保招生及毕业工作顺利完成。
十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,遵守学校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。
负责人:张军
联系电话:15006717728